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只有获得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自行解密电子招标文件,无需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九)《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工信部〔2011〕300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质量提升的通知》(财库( 2022)第35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十三)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按照《关于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网上融资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办理。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
4、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情况、成交结果等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知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询。应当明知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购买人提出疑问。
项目联系人:高萌萌
电话:
六、投诉处理方式:可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问题投诉办法》94号规定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中国;
七、发布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法律责任。
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申请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并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认真验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8.1 申请CA认证证书或电子商务许可证
供应商应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阅读《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申请操作流程指引》/《电子商务许可证使用指引》,并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手续。
8.2 注册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南”进行自助注册和绑定。
8.3 驱动及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8.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凭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拟参加多个采购包招标的,应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栏目中选择相应的采购包,进入该采购包的招标/采购文件链接项目工作台并分别下载采购包。招标文件电子版。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招标文件。
8.5 制作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招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招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名。若电子招标文件无法按要求加盖电子签名,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加盖电子签名并加密。 8.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网络畅通。 8.7 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若因供应商问题无法正常开标,则该投标无效。
7、如对本次招标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采购商信息
名称: 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宝路郭公庄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