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代快报》所做之报道,在浙江,有一名男子发布了帖子,其宣称,爷爷离世之时,因无法请到丧假,仅仅请到了一天的事假,而后赶忙去参加葬礼,却被亲戚抱怨是“冷漠不孝”。
小李与上司的聊天记录。图/现代快报
小李于网上吐槽指出,其住在外地的爷爷离世了,他想着回去奔丧请丧假,然而单位却告知他,爷爷奶奶去世以及外公外婆去世均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者事假,并没有丧假,这般情形合理吗?
小李称,他跟爷爷感情极为深厚,然而最终却因没办法请到丧假,只能上完夜班就连夜急忙赶去外地,到了第二天仪式结束后又赶忙匆匆赶回。众多亲属针对此事表达了不解,甚至还在背后议论说他冷漠且不孝。小李真切地觉得十分冤枉。“有没有人能讲讲,碰到这种状况该如何去做?”。
任职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身为副主任的王成律师觉得,那家企业所采取的做法,尽管欠缺一定的人性化,然而却并未违背劳动法里有关丧假的相应规定。
除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之外,丧假直系亲属还包括岳父母或公婆,倘若岳父母或者公婆去世,则其也被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之内,而对于超出这范围之亲属,企业拥有自行解释其相关的权限。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与财政部所发布的有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以及路程假相关问题的通知里的规定:
一、职工本人出现结婚的情况,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发生死亡情形时,能够依据具体情形状况,经由本单位行政领导予以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若职工结婚之际,双方所处之地并非同一处工作地点,又倘若职工于外地的直系亲属离世之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往外地去料理丧事,那么这种情况下,皆能够依据路程的远近程度,另外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三、职工在被批准的婚丧假当中,以及路程假期间,其工资会按照原样发放,而在路途过程里产生的车船费等所有费用,都要由职工自己来承担。
王成律师讲,鉴于我国因历史而形成的风俗,孙辈通常也得列席祖辈的丧礼,所以在实际的操作当中,众多单位也把祖辈去世列于职工能享受到的丧假范畴,具体是由各个企业自行认定,这种具备人性化特质的管理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推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