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说法是“慎终追远, 民德归厚” , 而殡葬呢 , 其一它不只是个体生命走向终结时所举行的仪式 , 其二它还是亲属用来表达对于逝者那种哀悼追思之情的一种方式。然而现今 , 殡葬这个行业却利用人们“活人不会在死者面前讨价还价”这样一种心理 , 去追逐高额利润 , 百姓们在承受着亲人离世所带来的痛苦之际 , 还得去承受被人随意宰割的那种痛苦以及烦恼。
这种现象根源何在?
第一, 当下我国殡葬管理体制存有计划经济的特点, 政府与企业未有分清界限, 民政事务与其他事务也未区分开来。殡葬管理的许多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它们既要代表政府去管控、规范殡葬行业, 又要承担文明办丧这类殡葬改革工作, 还要开展殡葬经营活动, 把管理、执法以及经营这三项职责集于自身。这样一种三位一体极为特别的运作方式, 致使殡葬业出现垄断状况, 造就了殡葬行业存在暴利现实的事实。
首先, 殡葬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存在不配套情况, 这对殡葬事务的具体管理不利, 原因在于规则不够具体, 执行有一定艰难程度, 并且存在执法主体多头以及法律责任不够清晰明确等问题。现行殡葬法规里效力最高的《殡葬管理条例》有其局限性和问题, 它仅属于行政法规范畴, 未达到法律的高度, 其规定过于原则, 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部分规定已落后于我国殡葬业的发展。
与百姓利益紧密关联的民生问题之中存在殡葬, 推进殡葬改革,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建立执法队伍, 加强市场监管, 关键在于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以打破殡葬业行业垄断只有如此, 理顺体制、机制, 打破殡葬业垄断, 才有可能遏制殡葬乱收费、高收费现象, 让殡葬行业遵循“逝者安息”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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